1.用于类阿片药物过量或中毒,成人可静脉注射0.4~2mg,必要时,2~3min后可重复。如总用量已达到10mg仍未见效,应考虑患者并非使用了类阿片药物。如疑及患者已为成瘾者,应将用量减至0.1~0.2mg,以免激发戒断综合征。儿童可静脉注射10μg/kg,必要时,可用到100μg/kg。
2.用于术后呼吸抑制,可静脉注射1.5~3.0μg/kg,重复给药至少间隔2min。
3.用于鉴别诊断,可予肌内注射本品0.4mg。20~30min如无反应,再给0.4mg,无反应可认为是非成瘾者;但阴性反应并不能排除阿片成瘾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