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疗:本症治疗目的,在于使红细胞量及
全血容量接近或恢复正常,从而使病情缓解,减少并发症,延长生存期。
1.静脉放血 方法简单而安全,疗效迅速,短期内血容量可回复正常,减少
出血或
血栓形成的危险。可以每1v3天放血1次,每次300v500ml。耉年及伴有心血管疾病患者放血应慎重。每次不应超过200v300ml。使用血细胞分离机可单采大量的红细胞,但应补充与单采红细胞等容积的代血浆或同型血浆。红细胞数下降至6×10
12/L(600万/mm
3),血细胞比容减少到50%以下为停止放血的指证。也有作者认为压积达到40%以下。可使放血后
出血或
血栓形成的合并症更为减少。每放血500ml相当于丧失200mg铁。如反复放血而不补充铁剂,可引起小细胞低色素性红细胞增多症伴缺铁表现。年轻患者如无血栓并发症时,可单独放血治疗,以防长期应用骨髓抑制性药物有引起
白血病和其他恶性
肿瘤的可能性。
由于放血仅仅减少红系增生的产物,而不能使增生受到抑制,故不能消除瘙痒症、缩小肝
脾肿大,也不能缓解血小板及白细胞的增生。而且单纯放血后仍有较高的
出血与
血栓形成的合并症,故放血疗法在大多患者如同时采用骨髓抑制药物治疗。更为相宜。
2.最简便的骨髓抑制疗法系口服或静脉注射
32P 该放射核素集中于肝、脾和骨髓组织中。静脉注射可避免口服吸收不规则的缺点。按74v111 MBq/m
2(2v3mCi/m
2)剂量静脉给药。一般常在开始放血后给予静注
32P 111v185 MBq(3v5mCi)。2v3个月后,血象可能回复正常肝脾缩小,增生的骨髓受到抑制。首次注射12v16周后需第2次注射74v111MBq(2v3mCi)。75%v85%患者疗效均较满意。缓解期为6v24个月甚至更长。注射后很少发生骨髓再生不良所致的颗粒细胞缺乏及血小板减少症。
32P口服剂量为166.5v296 MBq(4.5v8mCi),分2次空腹口服,间隔1周。服药前后给予低磷食物10天左右,以助药物摄取。如需重复用药,2个疗程间相隔至少4个月。复治剂量应较第1次剂量酌情减少。
由于异常克隆细胞的代谢旺盛,所以对
32P摄取较正常细胞为多。利用经
32P释放的?射线进行内照射,抑制核分裂而达到治疗目的。
32P适用于症状明显并伴白细胞和血小板数增高的患者。有
出血或
血栓形成者,宜在放血后再用
32P巩固。白细胞及血小板低于正常、严重肝肾疾患、
脑出血急性期、活动性
肺结核、妊娠及哺乳期、继发性及相对性红细胞增多均为
32P治疗禁忌证。
32P治疗后长期随访患者,约有14%患者发生急性
白血病,是接触同样放射剂量与时间的正常人群的
白血病发病率的20v40倍。此外
32P治疗还可引起非造血系统恶性
肿瘤发病率增高。本疗法仅适用于需经常放血,长期应用骨髓抑制药不见效者,以及肝、肾功能尚良好的耉年患者。
3.
化学治疗 主要适用于有巨脾压迫症状,骨骼
疼痛,
肝脏明显肿大;需要放血的间隔时间越来越短;病情明显进展或过去有
血栓形成和(或)血管并发症;放血后仍有瘙痒、胃肠不适、体重减轻及有栓塞等。
造血功能抑制药物有下列几种可供选用:
(1)
白消安(马利兰):开始剂量4v6mg/d。最大疗效出现在2v4个月之后。约84%患者可望缓解。缓解期可持续1年左右。缓解后如用1v2mg/周维持治疗,用药4周,间歇4周,可将缓解期延长到3年左右。当血小板数?300×10
9/L(30万/mm
3)时应予停药。
(2)
苯丁酸氮芥:开始剂量4v10mg/d,最大疗效出现在2v4个月后。91%可望完全缓解,如不维持治疗,缓解期5v6个月。
苯丁酸氮芥副作用较轻,缓解率也较高,但引起急性
白血病机会也较多。
(3)
环磷酰胺:开始剂量100v150mg/d,达到完全缓解的时间约84天,87%可望缓解,缓解期为5v6个月。
(4)苯
丙氨酸
氮芥(马尔法兰):开始剂量为4v6mg/d,出现疗效的时间较
白消安(马利兰)为早。约25%患者可引起严重血小板减少,而且持续时间长,常难以控制。其他副作用不多,患者易于接受。如不用维持量缓解为5v6个月之久。
(5)
三尖杉碱:国内报道应用本品疗效满意。2v4mg加于10%
葡萄糖液中静脉滴注,1次/d,连续或间歇应用到
血红蛋白降到正常为止。认为本药对红系DNA合成有抑制作用,并对部分造血干细胞有杀灭或抑制作用。达到缓解时间平均为60天,中数缓解期超过18个月,国内曾治疗12例,均获得缓解。
4.切脾 有的作者认为切脾是禁忌证,因为切脾后可发生致死性血小板增高。但也有作者认为当疾病进入
骨髓纤维化阶段,如
红细胞寿命明显缩短,贫血及血小板严重减少,伴有因巨脾引起的胃肠压迫症,则切脾可能有益,尤其是患者骨髓功能较好者。如术前血小板增多,术后则可引起
血栓形成和
出血。切脾后
肝脏可进一步肿大。手术死亡率5%v15%。
5.
干扰素 Cimino等(1993)报道,用Ω-2b
干扰素治疗13例。剂量为3.0×100万U,每周3次,肌内或皮下注射。在治疗的6个月内获得血液学缓解。它的优点为无致
白血病作用,不诱发血小板增多,适用于不同年龄患者。
6.其他 高尿酸血症、痛风性
关节炎、尿酸肾病时,用
别嘌醇,100v300mg/d,分次口服。亦可用
秋水仙碱治疗。
皮肤瘙痒可用
西咪替丁(Gimetidine)0.3g,3次/d。亦可用
羟基脲。严重瘙痒并缺铁时,用铁剂治疗后瘙痒也会消失,机理不明。多次放血引起的缺铁,应补充铁剂。
7.择优方案
(1)对于PV患者年龄>50岁的,伴有
血栓形成,或血小板>1000×10
9/L者进行骨髓抑制性治疗。首选药物为
羟基脲(HU)。HU作为一种非烷化剂的骨髓抑制剂,通过抑制核苷酸还原酶而影响DNA的合成,从而抑制骨髓增殖。经临床实践证实该药无致
白血病的作用,故可作为PR的长期安全治疗药物。用法:HU 1.0v2.0g,3次/d,口服。注意监测血常规,若白细胞下降至4.0×10
9/L则要停药,待血细胞上升后可以重复给药。并按具体情况给予维持剂量,保证白细胞在正常范围,可酌情用HU 0.5g,1v3次/d。
(2)中药:
牛黄解毒片,有骨髓抑制作用于,但无毒副作用,病人可有轻度
腹泻,但通过减量可以缓解,根据个人耐受情况可用2v4片,4次/d,可长期服用。
(3)病人如有一定的经济条件,可用
干扰素Ω,(Ω-IFN)对控制PV的
脾肿大,骨髓增殖及
皮肤瘙痒也显示了较好的效果,尤其在严重合并血栓的患者中疗效更佳。在疾病的早期应用
干扰素Ω可预防PV向
骨髓纤维化发展。方法:
干扰素Ω 300U,每周3次,皮下注射。治疗时间需3个月以上,有经济条件者可持续用药。停用1个月后再重复治疗。注射开始可能有类
感冒样表现:如发烧、
关节
肌肉酸痛。但几天后可自然消失。加用
吲哚美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