诊断:
1.新生儿
心肌炎诊断 由于新生儿
心肌炎临床表现不典型,诊断有一定的困难。1999年9月在昆明召开了全国小儿
心肌炎、
心脏病学术会议,经与会代表充分讨论,修订了1994年5月在山东威海会议制订的。
小儿病毒性心肌炎诊断标准〃。现将修订后的诊断标准刊出,供临床医师参考。对本诊断标准不能机械搬用,有些轻症或呈隐匿性经过者易被漏诊,只有对临床资料进行全面分析才能做出正确诊断。
考虑到新生儿特点,注意要结合流行病学史诊断,如在婴儿室内有
病毒感染的暴发流行或母亲在围生期有
病毒感染性疾病,再结合临床表现和心电图改变、心肌酶谱阳性、X射线检查的异常表现,可考虑新生儿
心肌炎的临床诊断。
(1)临床诊断依据:
③心电图改变:以R波为主的2个或2个以上主要导联(?、?、aVF、V
5)的ST-T改变持续4天以上伴动态变化,
窦房传导阻滞、
房室传导阻滞,完全性右或左束支阻滞,成联律、多形、多源、成对或并行性
期前收缩,非房室结及房室折返引起的异位性心动过速,低电压(新生儿除外)及异常Q波。
④CK-MB升高或心肌钙蛋白(cTnI或cTnT)阳性。
(2)病原学诊断依据:
①确诊指标:自患儿心内膜、心肌、心包(活体组织检查、病理)或心包穿刺液检查,发现以下之一者可确诊
心肌炎由病毒引起。
A.分离到病毒。
B.用病毒核酸探针查到病毒核酸。
C.特异性病毒抗体阳性。
②参考依据:有以下之一者结合临床表现可考虑
心肌炎系病毒引起。
A.自患儿粪便、咽拭子或血液中分离到病毒,且恢复期血清同型抗体滴度较第一份血清升高或降低4倍以上。
B.病程早期患儿血中特异性IgM抗体阳性。
C.用病毒核酸探针自患儿血中查到病毒核酸。
(3)确诊依据:
①具备临床诊断依据2项,可临床诊断为
心肌炎。发病同时或发病前1v3周有
病毒感染的证据支持诊断。
③凡不具备确诊依据,应给予必要的治疗或随诊,根据病情变化,确诊或除外
心肌炎。
(4)分期:
①急性期:新发病,症状及检查阳性发现明显多变,一般病程在半年以内。
②迁延期:临床症状反复出现,客观检查指标迁延不愈,病程多在半年以上。
③慢性期:进行性心脏增大,反复
心力衰竭或
心律失常,病情时轻时重,病程在1年以上。
(2)可合并周围循环衰竭。
(3)严重病例心率和呼吸可不增快。
(4)肝脏增大以腋前线较明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