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疗:应采用综合措施,加强护理,保持呼吸道通畅,除保暖、供氧等外,应积极控制
感染,针对不同病原予以抗生素治疗,适当限制液量,纠正酸中毒,对症处理,防治并发症。
1.一般治疗 尽快清除吸入物,给氧,加强护理和监护,注意保暖,使患儿皮温达36.5?,室内空气要新鲜,环境温度22v26?,相对湿度在55%v60%。吸净口咽、鼻部分泌物,保持呼吸道通畅、定期考身拍背有利于痰液排出。
2.供氧 有低氧血症时可根据病情供氧,维持血氧在6.65v10.7kPa(50v80mmHg),不超过16.0kPa(120mmHg),以防氧中毒。重症并发
呼吸衰竭者,可用持续正压呼吸或
气管插管后
机械通气。
3.抗生素 新生儿出生后一旦发现呼吸增快即开始抗生素治疗:细菌性
肺炎以早期静脉给予抗生素为宜,原则上根据病原菌选用抗生素:
(2)革兰阴性菌:大肠埃希杆菌等肠道杆菌
肺炎可用
氨苄西林和
阿米卡星(丁胺
卡那霉素),铜绿假单胞菌、重症或对一般抗生素耐药者,可选用第三代头孢菌素。
(5)衣原体
肺炎:首选
红霉素,剂量为每天50mg/kg,共 2v3周。
(7)厌氧菌
感染:首选
甲硝唑(灭滴灵)静脉滴注。
4.对症处理 体温不升者应保温;烦躁、
惊厥者及时进行镇静、止痉;止咳平喘、强心、纠正水电解质紊乱等对症处理。发生
心力衰竭应给予吸氧、控制补液量和速度、使用强心药等。合并
气胸,做胸腔闭式引流等治疗。
(1)保证营养及液量:保证营养供给,维持水、电解质平衡。
(2)增强抗病能力:输新鲜血或血浆,每次10ml/kg,根据病情可少量多次应用;应用
人血丙种球蛋白或
人血白蛋白增加免疫功能,对某些
肺炎有一定疗效,500mg/(kg·d),可用3v5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