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慎用:(1)过敏体质;(2)有消化道
溃疡史;(3)70岁以上老年患者;(4)血栓高危人群(高龄,肥胖、高血脂、
心脏病、
糖尿病、
肿瘤患者);(5)血管病介入治疗、
心脏病手术者。
2.药物对妊娠哺乳的影响:除非发生紧急
出血,妊娠初期3个月内应权衡利弊慎用本药;哺乳妇女用本药时应停止哺乳。
3.药物对检验值或诊断的影响:用本药1~3天后,血浆
纤维蛋白原减少,优球蛋白溶解试验时间缩短,
全血黏度下降,
凝血酶原时间和
凝血时间延长,停药3~12天左右可恢复正常。
4.本药可降低血浆
纤维蛋白原,引起
出血或凝血延迟,故在用药前和用药期间应监测血浆
纤维蛋白原和血小板聚集,并注意
出血倾向,必要时应终止给药并采取相应措施。
5.用药前应做皮试。方法为:将本药注射剂0.1ml用0.9%
氯化钠注射剂稀释至1ml,皮内注射0.1ml,15min后观察,注射局部
丘疹直径小于1cm、伪足在3个以下者为阴性。
6.本药注射剂每支含1KU的冻干粉,配备1支灭菌水(1ml)溶解后,加入0.9%
氯化钠注射剂中(100ml以上)稀释。
7.用药过程中如出现过敏现象,除立即停药外,还需加用抗过敏药物(如
肾上腺素或
氢化可的松等)进行处理。
8.用药后5~10天内应少活动,以防意外
创伤。
9.单位换算:1 KU(克氏单位,KlobusitzkyUnit)相当于0.04 NIH
凝血酶单位;1 KU相当于0.3国际单位(U)的
凝血酶;1巴曲酶单位(BU)相当于0.17NIH
凝血酶单位。
10.用药次数视情况而定,每天总量不超过8KU。
11.正常人受
创伤致动脉及大静脉破损的喷射性
出血时,需进行加压包扎及手术处理,同时使用本药减少
出血量。
12.血液中缺乏某些凝血因子引起病理性
出血时,本药的作用减弱,宜补充所缺凝血因子后再用本药。
13.在原发性纤溶系统亢进的情况下,宜与抗
纤溶酶药物合用。
14.治疗新生儿
出血,宜与维生素K合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