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脉滴注:
1.AIDS患者巨细胞病毒视网膜炎:(1)诱导期:每8小时60mg/kg,用输液泵静脉滴注1h以上,连续14~21天,视治疗后的效果而定,也可用每12小时90mg/kg;(2)维持期:每天1次,90mg/kg用输液泵静脉滴注2h以上。如患者在维持期视网膜炎症状加重时,应仍恢复诱导期剂量。
2.器官移植及免疫功能低下患者的巨细胞病毒(CMV)感染:(1)骨髓移植:
①治疗性感染:本药每天180mg/kg,连用3周,见效后再减量维持21天;
②静止性感染:本药每天120mg/kg,连用7~30天,以后每天60mg/kg再维持30~75天。(2)肾移植活动性感染:
①诱导治疗:本药每天80mg/kg,连用14~21天;
②维持治疗:见效后每天50mg/kg;
③肾移植静止性感染:本药每天50mg/kg,连用14~28天。
3.耐阿昔洛韦的单纯疱疹和带状疱疹患者:每8小时40mg/kg,经输液泵静脉滴注1h,共14~21天。
4.用于治疗不能使用更昔洛韦的
艾滋病患者并发的CMV视网膜炎;器官或组织移植患者因免疫抑制导致的各种CMV感染,如
肺炎、胃肠炎;先天的或新生儿的CMV疾病。静脉滴注:静脉滴注时溶于5%葡萄糖注射剂或0.9%生理盐水中稀释成小于等于12mg/L的溶液从外周静脉注射。诱导治疗初始剂量20mg/kg,静推30min以上,然后改为持续静脉滴注。肾功能正常者的最大剂量可达60mg/kg,每8小时静脉滴注1次。给药剂量和滴注速度视患者肾功能而定,血清肌酐浓度低于110μmol/L时,推荐剂量为每天200mg/kg;当肌酐浓度升至250μmol/L时,剂量相应减少至每天21mg/kg;血清肌酐浓度大于250μmol/L的患者不宜使用本品。诱导治疗一般持续2~3周,视病情而定。用药同时每天需静脉补液2500ml。维持治疗:静脉滴注,每天90mg/kg。间歇治疗每次给药60mg/kg,静脉滴注2h,每8小时给药1次(此方式比较安全,肾脏损害发生率和程度均低于持续静脉滴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