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疗:妊娠合并卵巢恶性
肿瘤的处理与非妊娠者在原则上并无分别,一旦确定或怀疑为恶性卵巢
肿瘤,应尽早施行手术,而不必顾及妊娠的时期。手术时首要的是确定
肿瘤的期别,应做冷冻切片的组织学检查,确定
肿瘤的病理诊断和类别。如果
肿瘤局限于一侧卵巢,包膜完整,未发现有转移(即临床?a期的
肿瘤);或
肿瘤属于低度恶性,可仅做单侧附件切除,如对侧活检及盆、腹腔冲洗
细胞学检查,未查到癌细胞,可允许妊娠持续至足月。对于?a期以上的卵巢上皮性癌,宜做全子宫双附件切除,大网膜和阑尾切除,腹膜后
淋巴结清除及转移灶切除,作为—
肿瘤灭减术―。对于恶性生殖细胞
肿瘤或颗粒细胞瘤,即使
肿瘤已累及卵巢以外的部位,仍可仅做瘤变卵巢和转移癌切除,保留妊娠子宫和对侧卵巢。所有的妊娠合并卵巢恶性
肿瘤均应接受
化疗。早期
肿瘤仅做单侧附件切除者,可在足月分娩后第6周开始,进行
化疗;经做全子宫双侧附件切除的患者,应在术后5v10天即开始
化疗。对于原发于胃、结肠、肝或
乳腺等部位的卵巢转移性癌的处理,可因人而异。除非发生急腹症,否则不必急于切除卵巢,允患妇继续妊娠至成熟胎儿娩出,或可在精神心理上予其慰藉。
化学药物治疗:为主要的辅助治疗。因卵巢恶性
肿瘤对
化疗较敏感,即使已广泛转移也能取得一定疗效。既可用于预防复发,也可用于术后有残留癌灶者。暂时无法施行手术的晚期患者,
化疗也可使
肿瘤减缓生长或缩小,为以后手术创造条件。
常用药物有铂类:
顺铂和
卡铂。烷化剂:
环磷酰胺、
异磷酰胺(
异环磷酰胺)、塞替哌和苯
丙氨酸
氮芥(
美法仑)等。抗代谢类:
氟尿嘧啶。抗瘤抗生素类:
放线菌素D、
平阳霉素等。抗
肿瘤植物成分类:
长春新碱、
紫杉醇等。近年来多为联合应用,并以铂类药物为主药。常用联合
化疗方案(表3)。腹腔内
化疗不仅能控制腹水,还能使种植病灶缩小或消失。其优点在于药物可直接作用于
肿瘤,局部浓度明显高于血浆浓度。不良反应较全身用药为轻。主要是用于早期病例,腹水和小的腹腔内残余种植癌灶。将
顺铂100mg/m
2置于生理盐水2000ml中,缓慢滴入腹腔,同时行静脉水化,使每小时尿量达100ml,静脉滴注
硫代硫酸钠4g/m
2,以减轻肾毒性反应。每3周重复疗程。通常应用6v8个疗程。
对卵巢良性
肿瘤,除疑为卵巢
瘤样病变可行短期观察外,一经确诊,应手术治疗。根据患者年龄、生育要求及对侧卵巢情况决定手术范围。年轻、单侧良性
肿瘤应行患侧卵巢囊肿剥出或
卵巢切除术,尽可能保留正常卵巢组织和对侧正常卵巢;即使双侧良性囊肿,也应争取行卵巢
肿瘤剥出术,以保留部分卵巢组织。围绝经期妇女可行单侧附件切除或子宫及双侧附件切除术。术中除剖开
肿瘤肉眼观察区分良、恶性外,必要时做冷冻切片组织学检查明确性质,确定手术范围。若
肿瘤大或可疑恶性,尽可能完整取出
肿瘤,防止囊液流出及瘤细胞种植于腹腔。巨大囊肿可穿刺放液,待体积缩小后再取出。放液速度应缓慢,以免腹压骤降发生
休克。
治疗方案及原则
1.妊娠合并卵巢良性
肿瘤的处理
(1)妊娠早期:暂不做处理,以免手术引起流产。
(2)妊娠中期:妊娠16周后最适于手术,可行
肿瘤剜出术或附件切除术。
(3)妊娠晚期:妊娠28周以后发现者,手术较困难且易引起
肿瘤破裂,不论发生在妊娠任何时期,均应尽早手术。
2.妊娠合并卵巢恶性
肿瘤的处理 和非孕期的处理原则相同,即应尽早剖腹手术,而不应再顾及妊娠月份。
(1)临床
Ⅰa期且病变属于低度恶性,对侧活检及盆、腹腔冲洗液
肿瘤细胞减灭术”。
(3)对于恶性生殖细胞
肿瘤、颗粒细胞瘤,亦可切除病变的卵巢(尽管有转移,但对侧卵巢多属阴性)及
化疗,早期病例只做单侧附件切除,足月分娩后6周开始
化疗;切除全子宫双附件等行细胞减灭术的病人,术后即应
化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