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慎用
癫痫、
躁狂、严重心脏、肝脏、肾脏疾病、
抑郁患者有
自杀倾向时(应密切监护)、可能影响新陈代谢或血流动力学的疾病。
2.老年人用药时应警惕发生
低钠血症,剂量宜小。禁用于15岁以下儿童。动物实验证明,
5-羟色胺与调节
5-羟色胺的药物均可影响生育。大鼠实验提示,使用超过人类剂量15倍的帕罗西汀可损害大鼠生育能力,减少怀孕几率并造成受精卵着床前后受损。但是帕罗西汀对人类妊娠的影响尚缺乏系统的研究,为安全起见,孕妇不宜使用。
3.药物过量与处理:过量时可出现
恶心、
呕吐、
震颤、瞳孔散大、
口干、烦躁、出汗和
嗜睡,尚未见致死的报告。过量时无特殊解救药,可按其他抗
抑郁药过量
中毒的解救方法处理。早期服用
药用炭能延缓本药的吸收。
4.肝、肾功能不全时是否需调整剂量:肾功能不全时剂量应降低用量。
肝功能不全时口服可从每天10mg开始,每天最大用量不超过40mg。
5.其他:(1)治疗期间应定期进行肝脏功能、肾脏功能、血压和脉搏的监测。(2)停药时应逐渐减量,防止停药综合征。停药后,帕罗西汀的作用还可持续5周,所以停药后仍须继续观察服药期间的所有反应。(3)与食物、水同服可避免胃部刺激。(4)由卧位或坐位起立时应小心,防止因
头晕而摔倒。(5)如出现
口干,可咀嚼无糖型
口香糖或吮吸冰块。(6)如出现
便秘,可食用富含纤维的食物,多参加锻炼或多喝水。(7)帕罗西汀在服药1~3周后才能充分显效;停药2周后,方能换用
单胺氧化酶抑制药;反之亦然。(8)用药初期出现
失眠或神经质时可降低剂量或给予短暂的对症处理。(9)患者由
抑郁症转为
躁狂症时应中断用药,必要时给予镇静药。
限严重
抑郁症二线用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