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脉给药:
1.严重
上消化道出血(包括食管静脉曲张
出血):首先以本药250μg缓慢静脉注射作为负荷剂量,而后立即以每小时250μg的速度静脉滴注(溶剂为生理盐水或5%的葡萄糖溶液)。在两次输液给药间隔大于3~5min的情况下,应采取重新静脉注射250μg的措施,以确保给药的连续性。当大
出血被止住后(一般在12~24h内),治疗应继续进行48~72h,以防止再次
出血。通常的治疗时间是120h。
2.胰、胆、肠瘘辅助治疗:本药持续静脉滴注每小时250μg,直至瘘管闭合(2~20天),闭合后继用1~3天,而后逐渐停药,以防反跳作用。这种治疗可以用作全胃肠外营养的辅助措施。
3.胰腺手术并发症的预防和治疗:手术开始时静脉滴注每小时250μg,手术后持续5天。
4.
急性胰腺炎:应尽早使用本药。静脉滴注每小时250μg,连续用药75~120h。为预防手术患者发生外周和手术后的胰腺炎,以及防止内镜逆行胰胆管造影(ERCP)或括约肌成形术所引起的胰腺并发症,应于术前2~3h开始用药,连续静脉滴注每小时250μg至手术后24h。
5.
糖尿病酮症酸中毒的辅助治疗:以每小时100~500μg的速度连续静脉滴注,作为胰岛素治疗的辅助措施。一般在3h内缓解酮症酸中毒,4h内可能使血糖恢复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