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疗:
胆道蛔虫病的治疗包括非手术治疗和手术治疗两大类。早年对其治疗以手术为主,因当时对其病理认识不足恐延误手术时机,加上当时
胆道蛔虫病发生时往往蛔虫数目较多。目前治疗原则为解痉止痛、利胆驱虫、防治
感染,非手术疗法多可治愈,但对非手术治疗无效或有严重并发症的病人可考虑相应的手术治疗。
1.非手术治疗 可采用中西医结合疗法。
(1)解痉止痛:解除
痉挛可应用抗胆碱能药物如
阿托品肌内或皮下注射,成人每次0.5v1mg,儿童每次0.01v0.03mg/kg,也可用
山莨菪碱(654-2)肌注或静脉滴注。单用解痉药物止痛效果欠佳时可加用镇痛药物,如
盐酸
哌替啶50v75mg肌注,必要时4v6h重复应用。因为注射镇痛药物可能引起Oddi括约肌
痉挛,加剧
疼痛,所以镇痛药物必须联合解痉药物应用方可取得较好疗效。另外加用维生素K类、
黄体酮等肌注或穴位注射亦有作用。针刺穴位常取足三里、阳陵泉,还可选加太冲、内关、胆囊穴等,用强刺激或泻法,在急性绞痛时常可取得较好止痛效果。
(2)利胆驱虫:
①33%
硫酸镁溶液,10ml,3次/d,口服。
②
乌梅丸,9g,2次/d。
③胆道驱蛔汤:乌梅12g,川椒9g,使君子肉15g,苦楝皮9g,木香9g,枳壳9g,延胡索12g,
大黄9g(后下),每天1剂,分2次服。
④
阿司匹林0.5g,食醋100v150m1,3次/d,加温水服。以上药物均有利胆消炎和排虫作用。驱除肠道蛔虫应在症状缓解期进行,应选用使虫体麻痹之药物如
哌嗪(
枸橼酸
哌嗪) (驱蛔灵)、
己二酸哌嗪、四咪唑(驱虫净)、噻嘧啶(驱虫灵,噻吩嘧啶)、 噻嘧啶(
抗虫灵)、
阿苯达唑 (肠虫清)等。不宜应用使虫体
痉挛收缩的驱蛔药如
山道年(驱蛔素)、驱虫丹(一粒丹)等。利胆驱虫的原则是增加胆汁分泌量,使胆汁偏酸,麻痹和抑制虫体,使Oddi括约肌松弛。症状消退后,仍须坚持利胆排虫1v2周,直至粪便虫卵转阴。
(3)防治
感染:用上述利胆中西药有一定的抗炎作用,初期可暂时不用抗菌药物,但有时待
感染表现明显时再用会贻误病情。为防止严重的并发症,根据目前抗
感染治疗的原则,要早期针对革兰阴性杆菌大剂量、短时间应用抗菌药物,并且注意抗厌氧菌药物治疗。抗菌药物可选用氨基苷类如
阿米卡星(丁胺
卡那霉素)、
妥布霉素,或三代头孢菌素类如先锋必素、
头孢曲松(
菌必治)等,联用
甲硝唑静脉滴注。
(4)营养支持、纠正水电解质代谢紊乱与
酸碱平衡失调:对胆道
感染者,全身中毒症状严重,或
腹痛、呕吐频繁,或出现其他并发症者,应予以禁食、输液、补充维生素,维持酸碱平衡。必要时给予高热量液体、新鲜冰冻血浆等。
2.手术治疗
(1)适应证:
①
胆道蛔虫病频繁发作的剧烈绞痛,经各种非手术治疗难以控制,有继发
感染等并发症发生的危险。
②合并胆道结石,易发生梗阻性
化脓性胆管炎者。
③
影像学检查发现胆道多条蛔虫者。
④并发
肝脓肿、严重胆道
感染、
胆道出血或胆道穿孔者。
⑤并发
急性胰腺炎非手术治疗无效者。
⑥治疗后急性期症状缓解,但非手术治疗后4v6周检查仍有胆总管扩张或胆管内死虫残留者。
(2)手术方法:
胆道蛔虫病无并发症时可采用胆总管切开取虫及T管引流术,有条件时可行术中胆道造影以免多条蛔虫存在时漏取。术后置T管引流便于局部用药或冲洗,拔管前行造影检查如有残留蛔虫再经T管窦道用胆道镜取出。如胆囊内有蛔虫时往往需行胆囊切除术。术中如全身情况许可,均应行胆道大量盐水及抗菌药物冲洗,以排出虫卵、控制细菌
感染。近年来内镜技术发展很快,内镜外科已成为一门新的专业,对
胆道蛔虫病,如蛔虫位于胆总管,可经纤维十二指肠镜行十二指肠乳头括约肌切开取虫,兼有检查目的,亦可局部冲洗和用药,较开腹手术简便、创伤小、并发症少。如蛔虫不完全进入胆总管或嵌顿在十二指肠乳头,可经纤维十二指肠镜置入圈套器将蛔虫体套住后取出。有并发症的
胆道蛔虫病,可根据并发症的种类行相应的手术治疗,在此不再赘述。
(3)手术注意事项:
①剖腹手术时尽可能探查全部胆道取出所有蛔虫。
②注意
肝脏、
胰腺的探查以利及早发现并发症及时处理。
③如发现有肠道蛔虫应排向远端小肠或结肠,然后经胆道插入导管进入十二指肠,注入2%
山道年
酒精溶液10ml(儿童剂量为每岁0.5ml)及33%
硫酸镁溶液30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