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药为肝药酶抑制剂,通过其咪唑环与细胞色素P
450结合而降低药酶活性,同时也可减少肝血流。故本药与
普萘洛尔合用时,可使后者血药浓度升高,休息时心率减慢;与
苯妥英钠或其他乙内酰脲类合用时,可使后者的血药浓度升高,可能导致
苯妥英钠
中毒,必须合用时,应在5天后测定
苯妥英钠的血药浓度以便调整剂量。
2.与
环孢素合用时,可使后者的血药浓度增加。
3.与
吗氯贝胺合用时,可使后者的血药浓度增加。
4.与
茶碱合用时,可使后者的去甲基代谢清除率降低20%~30%,血药浓度升高。
5.与
阿司匹林合用时,可导使
阿司匹林的溶解度增高,吸收增加,作用增强。
6.与
美沙酮合用时,可增加后者的血药浓度,有导致过量的危险。
7.与
他克林合用时,可增加后者的血药浓度,有导致过量的危险。
8.与
卡马西平合用时,可增加后者的血药浓度,有导致过量的危险。
9.本药可使
维拉帕米(异搏定)的绝对生物利用度升高。由于
维拉帕米可发生严重的不良反应,虽少见,但仍应引起注意。
10.与香豆素类抗凝药合用时,可使后者自体内排出率下降,
凝血酶原时间进一步延长,从而导致
出血倾向。两者合用时须密切注意病情变化,并调整抗凝药用量。
11.与
利多卡因(胃肠道外用药)合用时,可使后者的血药浓度增加,从而增加其发生神经及心脏不良反应的危险。两者合用时需调整
利多卡因剂量,并加强临床监护。
12.与
咖啡因合用时,可延缓
咖啡因的代谢,加强其作用并易出现毒性反应。
胃溃疡患者本来忌用
咖啡因,服用本药时更应禁用
咖啡因及含
咖啡因的饮料。
13.与苯二氮卓类药物(如
地西泮、
硝西泮、
氟硝西泮、氯氮、
咪达唑仑、
三唑仑等)合用时,可抑制后者的肝内代谢,升高其血药浓度,加重其镇静及其他中枢神经抑制症状,并可发展为呼吸及
循环衰竭。但是其中
劳拉西泮、
奥沙西泮与
替马西泮似乎不受影响。
14.同时服用
地高辛和
奎尼丁的患者不宜再并用本药,因为本药可抑制
奎尼丁的代谢,而后者可将
地高辛从其结合部位置换出来,结果使
奎尼丁和
地高辛的血药浓度均升高。
15.与抗酸药(如
氢氧化铝、
氧化镁)合用时,可缓解
十二指肠溃疡疼痛,但
西咪替丁的吸收可能减少,故一般不提倡两者合用。如必须合用,应适当增加本药剂量。
16.与
甲氧氯普胺合用时,本药的血药浓度可降低。两者如需合用,应适当增加本药剂量。
17.由于
硫糖铝需经胃酸水解后才能发挥作用,而本药抑制胃酸分泌,故两者合用时,
硫糖铝的疗效可能降低。
18.本药使胃液pH值升高,与
四环素合用时,可使
四环素的溶解速率降低,吸收减少,作用减弱;但本药的肝药酶抑制作用却可能增加
四环素的血药浓度。
19.与
酮康唑合用时,可干扰后者的吸收,降低其抗真菌活性,但同服一些酸性饮料可避免上述变化。20.与
卡托普利合用时有可能引起精神病症状。21.由于本药有与氨基糖苷类药物有相似的神经肌肉阻断作用,因此与氨基糖苷类抗生素合用时可能导致
呼吸抑制或呼吸停止。22.本药应避免与中枢抗胆碱药同时使用,以防加重中枢神经毒性反应。23.与
卡莫司汀合用时,可增加骨髓毒性。24.与
阿片类药物合用时,在慢性
肾功能衰竭患者中有出现
呼吸抑制、精神错乱、
定向力障碍等不良反应的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