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成人:(1)口服给药:
①慢性粒细胞
白血病:可根据患者病情及白细胞计数而决定用药剂量,一般开始剂量为每天20~30mg/kg,一次服用或分2次服用。当起效后,白细胞计数降至10×10
9/L以下时,应减量至每天20mg/kg维持治疗。
②头颈癌:剂量为每次60~80mg/kg或2000~3000mg/m
2,每3天口服一次,单独服用或与放疗合用。亦可每天20~30mg/kg,每天1次。
③卵巢癌:同头颈癌。
④
真性红细胞增多症、
原发性血小板增多症,用法为:一天30~40mg/kg,每天1次或分2次服用。待红细胞或血小板降至正常高限时改用维持量,即10~20mg/kg,每天1次。
⑤
急性白血病伴高白细胞血症,有用法为:每次50~70mg/kg,每天1次,通常用2~3天,当白细胞明显成倍下降时,应尽早开始联合化疗。
2.儿童:尚不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