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药必须直接与创面接触,才能起止血作用,且严禁注射,不允许进入血管内。
2.本药在使用时要新鲜配制,可根据
出血严重程度以生理盐水配制,并避免加温(因可使其活力下降)。
3.用本药溶液温水送服治疗
消化道出血时,事先必须充分中和胃酸,pH大于5时才能起效。
4.外用本药可直接用粉剂,也可用溶液,并尽可能地清洁创面及减少创面血液,以免上层血液凝结而底层继续渗血。无菌冻干品开瓶后以消毒玻璃棒将粉状的本药用生理盐水配制成溶液,新配制的溶液可喷洒或表面涂抹。
5.凝血酶与
吸收性明胶海绵同用时要注意去除海绵中的空气,将浸泡过的
吸收性明胶海绵置于
出血表面10~15秒钟,加敷料包扎。
6.本药常不能控制动脉
出血。
7.药物对儿童的影响:儿童应用本药的安全性尚未确定。
8.药物对妊娠的影响:孕妇只有在具明确指征、病情必须时才能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