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慎用:(1)心、肺功能轻度减弱者;(2)老年人;(3)儿童(尤其是新生儿);(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
2.使用本药时,须仔细观察病情,防止患者的中心静脉压升高。尤其要注意有心功能不全或其他心脏疾病的患者,因为过快地增加血容量会导致急性循环负荷增加或导致
肺水肿。
3.本药开启后应一次性注射完毕,不得分次或给第2人输用,如开瓶暴露超过4h也不能再用。另外,一切稀释、注射操作,均应按严格的消毒手续进行。
4.冻干制剂可用5%
葡萄糖注射剂或灭菌注射用水溶解,一般使用10%(g/ml)白蛋白溶液,应在15min内溶解完毕。要获得20%~25%(g/ml)高浓度白蛋白溶液时,溶解时间则较长。肾病患者不宜用生理盐水来稀释本药。
5.15%~25%的白蛋白溶液为高渗液,不宜用于已
脱水的患者,除非有足够的液体补充。
6.本药的静脉滴注速度不宜超过每分钟1~2ml,若滴注过程中发现患者有不适反应,应立即停用,必要时可换用另一批号的白蛋白。
7.本药通常供静脉滴注,也可以缓慢静脉推注。总剂量因人而异。
8.人血白蛋白主要为补充白蛋白,如摄入
能量不足时,常被代谢燃烧,不能达到提高血白蛋白水平的目的。因此使用白蛋白前最好要补充足够的热量。
限抢救(中度以上低白蛋白血症)及工伤保险